定了,就写它!
陈昭打开word档,新建了一个件,然后不假思索,敲出了第一句话:
“多年以后,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,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。”
没错!
就是这个绝妙的开头!
陈昭嘴角露出微笑,仅仅是刚刚写下第一行,他就已经开始对搬运完这本书感到无比的期待!
如果陈昭前世的学创作者在这里旁观,只需要看到这第一句话,立刻就会惊呼出声,马上知道陈昭要搬运的小说叫什么:
《百年孤独》!
陈昭前世,这本《百年孤独》的威名之盛,可谓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!
哥伦比亚作家,加西亚·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,魔幻现实学代表作。
《百年孤独》发表之前,马尔克斯在世界范围内还属于排不上号的小作家,除了他老家的那旮瘩,别的地方没人认识他。
但是,《百年孤独》一发表,立刻引起了世界坛的大地震!
甚至比地震还猛烈,毕竟地震的余震总是越来越小,但是马尔克斯的大名却随着时间推移,变得越来越响!
最终,马尔克斯成功凭借这本书,走上了诺贝尔学奖的神坛!
所以,陈昭把这本书给从前世搬运过来,绝对是大杀器,甚至可以说是降维打击!
拿着这么一个超级名著,来参加什么劳什子匿名作家大赛,简直可以说有点小题大做了,纯粹是引天雷来打蚊子,用原子弹炸鱼!
非得这么小题大做吗?
就得这么小题大做!
陈昭的风格,就是不鸣则已,一鸣惊人!
这个劳什子大赛,老子要么不参加,一参加,就把吓死人的作品拿出来!
陈昭一脸坏笑,双手按在键盘上,噼里啪啦地操作。
操作了几分钟,停下来了。
便秘般的表情,出现在陈昭脸上。
完犊子!
书的内容记不清了!
那个人名叫啥来着?
那句台词是说的什么?
接下来主角要干啥?
陈昭有点头秃,他看《百年孤独》是很多年前的事儿了,大体的故事框架和人物关系还有印象,但是很多细枝末节的事儿记不清了。刚开头的记忆比较深刻,还能差不多写出来,现在写了几万字,记忆卡住了!
这可咋办?
去书店买本《百年孤独》再读读?
别逗了!系统修改世界后,这个世界哪有《百年孤独》啊!压根没有好吗!有也不能写这个了!
没办法,只能死马当活马医,陈昭试着自己瞎编乱造·······啊不是,认真仿写,根据脑子里大体的故事情节和走向,自己填充词句。
这一填充,陈昭明显感觉吃力,手速也慢了下来。
试着写了一万多字,感觉还行,陈昭抖擞精神,继续往下写。
一万字!
两万字!
三万字!
一抬眼,天都黑了。
陈昭随便吃了点东西,给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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